浙江自贸试验区6个联动创新区总体方案发布

2020-03-10

3月6日,浙江省自贸办发布6个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总体方案。这标志着浙江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已正式进入建设阶段。

“建设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是我省加快形成‘自贸区+全省开放平台’整体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省自贸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12月,省政府正式批复同意设立杭州、宁波、温州、嘉兴、金华、台州等6个联动创新区。之后,省自贸办、6个市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6个联动创新区总体方案。这些总体方案具有强调复制推广、突出特色创新、要求联动发展等3方面特点。

具体来说,建设联动创新区的首要任务是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经验。因此,6个总体方案中都提出,要重点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在政府职能转变、投资管理等领域的制度创新成果,形成一批复制推广的实践案例。需要指出的是,联动创新区复制推广的不仅是浙江自贸试验区的经验,还包括全国所有自贸试验区的政策试点经验。

同时,6个总体方案在制定过程中也充分结合了地方特色,特别是围绕数字经济、民营经济、智能制造、小商品贸易等方面提出了特色化的改革探索任务。
 


 

杭州:

发挥数字经济优势,全力打造数字自贸区;

宁波:

立足国际大港和开放枢纽优势,加快建成高水平高质量对外开放高地;

温州:

发挥民营经济、市场经济、侨商优势,构建民营企业国际化发展示范区。

此外,联动创新区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推动跨区域联动合作与创新。总体方案中提出,要强化与浙江自贸试验区及国内其他自贸试验区的联动试验和系统集成,争创一批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改革创新成果。鼓励自贸试验区与联动创新区开展平台、产业、项目、人才等方面的深度合作,推动产业优势互补、协调联动、错位发展。